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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提高工业用地价格
时间:2013-12-03 来源:深蓝原创 作者:深蓝咨询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 记者郄建荣在今天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借鉴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经验,抓紧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等交易平台。

  胡存智说,目前,稳定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部分地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损害群众资源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同时,我国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左右,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至15%。

  胡存智说,节约集约用地要严格建设用地边界调整管理,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此外,还要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他提出,要通过对用地规模“整体调控”,实现严控城乡建设用地。“实行减量化供应,适当降低土地供应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同时,要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系统整治农村低效利用和空闲的建设用地。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此,胡存智说,国土资源部将修订《划拨用地目录》,扩大有偿使用范围。同时,还要采取措施提高工业用地价格。探索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

  胡存智要求,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作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他说,国土资源部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以及司法机关的联动,严厉打击非法圈地、囤地和粗放浪费土地的行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就健全和完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的标准体系,胡存智要求,在用地预审、审批和供地中,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要严格划定城镇和农村开发边界,调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时序,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防止城镇建设用地过度扩张。
 

(文章来自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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