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管人累死人,这是谁都懂的道理。那怎样在企业实现轻松且高效的管理呢,这就不得不说到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其实是一种规范人、塑造人的行为,不是所有的员工行为和动作都是企业想要的,那怎么办呢?制定制度,明确行为和要求,让不良的行为逐渐消失,让好的行为如雨后春笋不断生长。
听起来很简单,但这里有一个矛盾就是任何人都不喜欢受到约束,制度的本身是对人的约束,所以在制度最开始推进的过程中,会有阵痛,会引起部分员工的不适感,甚至会伤害到某些人的利益,就比如我原来是抄小路上班,现在你让我走大路,那哪儿成?远了一大截子呢!
制定制度和落地执行的时候有一点要三思:这个制度适不适合推行,有没有把握推行成功,决心有多大,如果没有百分百的决心那干脆不要推行,因为一个失败的制度不仅不会改善现状,还会让管理者的威信力下降!
那哪些行为会加速制度推行的失败呢?
首先,领导者不能以身作则,制度颁布后只是为了约束员工,而领导者把自己摘出来,久而久之就是上行下效,大家都不执行了,又回到人管人累死人的局面。我们来看看为什么会这样?例如在一个企业里,当一把手“理所当然”地不执行后,高层违反了制度会怎么样呢?很可能因为一把手鉴于自己没能执行制度就“网开一面”算了,接下来中层干部违反了制度后,高层也以“有情可原”来开脱,对有的员工,因为人情关系等原因,也可以“下不为例”,口子越开越大,结果导致制度执行的“大面积塌方”。
其次,制度面前不能人人平等,一些企业里会有一种“熟人文化”,有些下属和上司打成一片,和上司关系好的叫大哥、兄弟,过度的熟人文化也会让制度形同虚设。为什么叫大哥,因为他想要特权,不按规则办事,在犯错的时候上司抹不开情面不了了之。
最关键的是有些领导怕得罪人,不敢管、不想管,一来二去,一些员工养成了蔑视制度,轻视规则的恶习,最后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误被处罚或被开除。
商鞅认为:“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商君书·靳令》)。就是说,制度管理一定要用好处罚,对于较轻的犯罪如果施以重罚,那么轻的犯罪就不会来,重的犯罪也就不会发生了,从而达到用刑罚遏止刑罚,以收到不用刑罚就做成事情的效果。
所以让制度去管理,一旦制度颁布执行,做为领导者一定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没有破窗的产生,就是制度落地成功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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