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在企业中很常见,我们经常处理的方式是在劳动合同中加上“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为后期合同变提供依据,按流程办理劳动合同变更。从描述上看,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因劳动合同变更引发起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呢?今天我们就来讨论劳动合同变更的事情。
2015年A公司招录B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B员工在财务部担任会计职务,主要负责广州分公司的财务工作。经过考核公司发现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后A公司单方将B员工的工作内容变更为负责天津分公司的财务工作。B员工认为,A公司单方变更自己的职务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因此拒绝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且拒绝到岗上班。
我们分析案例存在问题:
①劳动合同内容中劳动变更是否加入具体事项;
②考核与劳动合同是否有关系,考核内容是否合适;
③公司可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结合法规我们梳理劳动合同变更过程中的关键事项信息:劳动合同订立,合法合规;劳动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明确知晓合同内容;考核标准,有凭有据,双方认可考核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明确,合法合规,双方认可签订。
为更好规避劳动合同变更中存在法律风险,企业可以将劳动合同变更事项在劳动合同内明确列出,让劳动合同成为劳动合同变更的有力依据,考核结果如果与劳动合同变更有关,则也需在劳动合同内容中体现,做到前后关联性,劳动合同变更发生后,最好还保留与员工协商环节,避免直接按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产生冲突。
劳动合同变更注意细节不仅限于以上信息,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我们还会发现更多注意关键信息,后期我们会再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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