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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到底用不用赔偿?
时间:2022-01-11 来源:深蓝原创 作者:陈洁琼

每家企业都会面对辞退员工的问题,那么对于辞退员工到底用不用赔偿,您清楚吗?今天我们就说说辞退员工赔偿。
企业与员工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其实针对辞退员工是否需要给予员工赔偿有明确条例。


 


一、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条例依据: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 属于员工过错被辞退情况,依据法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条例依据: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
需要联合解读,确定经济赔偿金额,具体条例如下: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常用条例的学习,小编相信您已清楚辞退员工的情况分类,是否会产生赔偿,但在实际工作运用中,一定要注意劳动争议的合情合理解决,法规一般只作为最后选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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