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法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美国企业“学习日本经验”的运动中,施乐公司首开标杆管理先河,随后,西方企业纷纷学习借鉴,形成“标杆管理浪潮”。
标杆法是指不断寻找和研究一流公司的最佳实践,以此为基准与本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从而使自己的企业得到不断的改进,并进入或赶超一流公司,创造优秀业绩的良性循环过程。
企业采用标杆法定编可以参考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标杆:
外部标杆的选择参考标准:绩效优秀、容易获取信息、可比性强、团队认可的企业。
例:某食品企业的市场及营销模式与竞争对手类似,选取了1家已上市的竞争对手作为外部标杆,利用标杆公开的上市报表数据进行对标,以确定其营销人员编制数量。
内部标准选择标准:人均效率或人均效益突出、业务相同或类似的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或本公司的部门或小组。
例:某集团公司,下设有十几家生产基地,根据人均产能的排名,选择排在第一的生产基地作为标杆,以确定其他生产基地生产人数的编制数量。
2、数据收集
确定标杆后,针对要定编的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数据收集整理工作,重点收集岗位人员数量、职责分工、能力素质要求、工作成果产出、生产条件等信息,如果受限于各种实际困难,无法取得更多的信息,至少也要收集到人员数量、成果产出。
3、对标分析
将标杆对象的数据与需要定编的部门数据进行分析对比,找出相同点和差异部分,并分析判断这些差异对定编人数的影响。
4、确定编制人数
在充分考滤与标杆对象的差异影响因素之后,以不低于标杆的标准来核定编制人数,向标杆看齐。
5、按新编制运行并适时修正编制
按确定的编制人数进行实际作业运行,根据运行结果进行微调,从而保障编制的落地。例:某食品企业编制运行后发现,西北市场地域较大,需要加大开发力度,额外投放2个编制。
标杆法在应用于定编时,要注意一定要选优秀的对标对象,同时充分考滤自身与标杆的差异,不可完全照搬。如果外部标杆对标有困难,可以先从内部标杆开始。总之,要灵活运用,以发挥标杆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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